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为加强新时代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倡议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和适龄公民积极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欢迎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履行国防义务。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挑选。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训练的身体素质。
(四)优先条件。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军民通用专业及其他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持有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军民融合单位工作人员,经过军事训练、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家卫国,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有关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参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每年为新入队基干民兵和参加训练的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主要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学生军训、比武竞赛、集结点验或有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参勤补助,并提供免费食宿等保障。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或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为民兵教练员,训练期间发放教练员任职补助。
(三)享受优待政策。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期间发生伤亡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享受评残、抚恤等优待政策。
(四)体验部队生活。每年组织基干民兵参加集中点验、入队宣誓、军事训练,增强加入民兵组织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根据年度军事训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为期12天的民兵封闭式基地化轮训,采取军事化管理、连队化生活方式,集中组织军事训练、实弹射击、拉动演练等课目训练,期间统一配发21式夏季或冬季作训服。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退役证、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到固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现场咨询报名。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联系人:眭世友 张俊燕
联系方式:0954-2950023或2950035
来源:固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