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水平,培养熟悉质量法规、相关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熟悉掌握质量检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质量检验人员,依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会员需求,以自愿为原则,我协会2024年计划举办11期面向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人员、质量安全员等。(一)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通用质检员要求
第一期:1月27~28日,27日9:00开始。
第十一期:12月14~15日,14日9:00开始。 如需线下培训,请在报名表里注明。我协会将结合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线下培训。具体安排于开班前一周书面告知。请各单位按需自愿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分别于每期开班前3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提交我协会,电子版报名表请提前发我协会邮箱(收到会回复)。非会员单位10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等);会员单位500元/人(理事及以上单位3人及以上可减免1人费用)。账号:4400 1430 4010 5019 4805(一)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相关的培训证书。
(二)质量检验员课程属于质量管理师系列课程之初级课程,学分10分,学分三年有效。三年内视学员累计学分达到对应的质量管理师等级,颁发质量管理师证书。详见《关于举办质量管理师培训班的通知》(粤质检协〔2021〕107号)。 (三)参加培训的新考人员,请提交免冠大一寸或二寸的近期彩照3张(背后铅笔签名),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参加培训的续证人员请提交原证书,免冠大一寸或二寸的近期彩照1张(背后铅笔签名)。并将资料按单位汇总在一个文件袋中,快递至协会。
联系人:邢可莹(020)38835229 1821844109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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