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
南康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终于来啦
南康区“十七条措施”有关补贴
实施细则
(适用对象及范围部分)
一、购房契税补贴
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康区范围内对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个人,新建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证转移登记发证时间为准,缴税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在2024年7月26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限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至原购房人(含直系亲属);
(2)拆迁还建房源;
(3)商铺、写字楼、商务公寓、车库、车位等非住宅;
(4)通过继承、析产、赠予、交换、拍卖或司法执行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二手房。
可以长按下方二维码
关注并进入“赣州本地宝”
在【赣州本地宝】微信后台
南康区“十七条措施”补贴详情
以及
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登记证下载
等具体内容!
二、生育家庭差异化补贴
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康区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个人,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1)在2024年7月26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限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至原购房人(含直系亲属);
(2)拆迁还建房源、二手房;
(3)商铺、写字楼、商务公寓、车库、车位等非住宅。
摄图网ID:501130318
三、按时办证补贴
1.对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交付并完成首次登记的楼盘,在楼盘完成首次登记后90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的购房人,给予契税缴交额10%的补贴。
2.对2024年7月26日前已交付并已完成首次登记的楼盘,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的购房人,给予契税缴交额10%的补贴。
除此之外
说到补贴
上犹县出台
《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
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
生育二孩、三孩有福利
小编也整理好啦~
第一,产假优待。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并同时享受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生育奖励。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且已在我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第三,孕期服务。本县建档的孕妇在公立医院孕期健康检查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建立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保健“一站式服务”;怀孕二孩、三孩的孕妇住院分娩时,如入住特需病房,床位费减半收取。
第四,免费体检。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每年免费开展一次血常规、视网膜视力检查、斜视度检查等健康体检。
第五,入托补贴。第二孩和第三孩在0-3周岁入托公办托育机构或符合条件的民办托育机构全日托的,每人每月分别由政府补贴300元和500元。
第六,教育优待。第三孩在本县就读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第三孩在本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后服务费。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
第七,医保代缴。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第八,购房补贴。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我县相关政策分别奖补10000元、20000元(仅限在本县一次一套房产,不重复奖补)。
第九,景区、公交优惠。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办理3年有效期的县内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含工本费)。
还可以长按下方二维码
关注并进入“赣州本地宝”
上犹县最新生育政策
相关
保障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材料等内容!
相关消息
小编持续关注并更新
祝大家
顺顺利利!
小编有话说
▌说明:本文由赣州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 yangsiyu@bendibao.com删除处理。
▌来源:南康住建 健康上犹 本地宝综合 摄图网 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思思(杨思雨)
▌商务合作:电话:4009999087 QQ:4009999087
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赣州【赣州国企、政府、事业单位、见习、招聘会等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