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福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交警大队、青竹湖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在湘江北路查获一非法加油点。
经查,湖南湘砼捷运物流公司为方便公司内部运输车辆加注柴油,违规设置了10㎡埋地储油罐1个、加油机1台。
因该加油点未经正规设计,不具备使用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予以查封,对储罐内储存的2吨柴油予以扣押,并委托专业车辆进行转移。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非法加油站点
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
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以下几种常见的非法行为
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市民务必警惕
针对各类违法行为,长沙市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刑事责任。
无证照经营行为
加油站(点)未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
擅自建设存储设施、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
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油品“以次充好”、与合格油品混兑销售等行为,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节点后销售不达标的油品行为等。
重要提醒
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擅自经营成品油的非法加油站点(含流动油罐车船、撬装加油机),多数未经正规设计和审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油品质量无保障,造成环境污染、腐蚀车辆等后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