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逐渐进入旺季
然而
部分经营者
非法生产、运输
储存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连日来
宜春多地接连查处多起
违规运输、存储
以及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
宜阳新区:
仓库违规存货被拘留
近日
宜春市宜阳公安官园派出所
在推进“双月行动”中
走访摸排发现
贸易广场某仓库内
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
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部署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该仓库
现场查获
非法储存的60余件烟花爆竹
并安全转移交由相关部门
进行妥善处理
该仓库主人刘某表示
购买存储这些烟花爆竹
一部分是想在父亲过寿时燃放
另一部分是打算在春节期间进行销售
并未意识到这种行为
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并负有法律责任
目前
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宜丰县:
接连查处3起事关烟花爆竹案例
在全面开展“双月”行动期间,宜春市宜丰县公安局石市派出所与交警大队石市中队在石市集镇开展联合执法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民警立即口头传唤司机鲁某某到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2025年1月4日19时,从邻县花炮城购买烟花40箱、爆竹137箱后,沿320国道运回老家。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近日,宜丰县公安局芳溪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一车辆停放在路边内后排后座有大量爆竹,司机神情慌张眼神躲闪,民警立即口头传唤司机龙某某到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从邻县花炮城,购买爆竹十余件,于12月30日上午非法将爆竹进行运输,并沿途非法售卖爆竹,从中获利780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龙某某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收缴剩余爆竹,并追缴违法所得。
2025年1月6日上午,宜丰县公安局黄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在车上林场湖溪村路段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口头传唤司机李某某到所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从邻县花炮城,购买爆竹十余件,预备沿途售卖。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不仅违法,还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避免非法购买、储存和燃放。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10报警,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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