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商业诋毁
“蓝罐”刊登声明
消除对“皇冠”的商誉影响
蓝罐曲奇于10月18日
品牌就皇冠丹麦曲奇状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案件进行了说明,同时就其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皇冠”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于此前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皇冠丹麦曲奇出品方,以下简称丹尼诗公司)与迈大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皇冠丹麦曲奇中国经销商,以下简称“迈大公司”)在其与蓝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销商等相关方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胜诉,且蓝罐曲奇对此判决未提起上诉。同时,该负责人也提供了此案的判决书。双方对簿公堂
“皇冠”诉“蓝罐”不正当竞争
蓝罐败诉赔偿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皇冠丹麦曲奇诉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全球及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蓝罐曲奇在其极限用词、产地、丹麦皇室御用称号等方面存在虚假宣传,同时也曾作出公开贬低皇冠丹麦曲奇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的商业诋毁行为。
因此,皇冠丹麦曲奇于2019年对蓝罐曲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销商等相关方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在蓝罐曲奇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蓝罐曲奇唯一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的称号,实际上,市场上还有其他丹麦曲奇品牌同样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其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上述不实宣传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扰乱了市场的竞争环境。另外,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生效判决对于奇新公司主张迈大公司仿冒其包装装潢的主张未予支持”,故蓝罐曲奇使用“浑水摸鱼”“蒙蔽消费者”的表述,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皇冠丹麦曲奇产品故意使用近似包装欺骗消费者,对皇冠丹麦曲奇产品的声誉造成了损害,构成商业诋毁。左边:皇冠曲奇,右边:蓝罐曲奇;图片来源:官方天猫旗舰店当时,作为双方法律较量的第一回合,蓝罐曲奇起诉皇冠曲奇产品正面图案与其装潢近似,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虚假宣传,认为皇冠曲奇构成不正当竞争。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认为皇冠曲奇在2014年以前产地都在印尼,且未有证据显示其与“皇家”的关系,因此判皇冠曲奇赔偿蓝罐曲奇200万元。
打起“法律战”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当时双方还处在快速扩张市场的过程中,而诉讼是商战的一种。公开资料显示,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均于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来自丹麦、成分优良等卖点一度让两家曲奇引领中国市场曲奇消费风潮,并随之成为年节之时家庭伴手礼的优选。截至目前,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均为国内曲奇品牌中的领头羊。
▌来源:新华日报 界面新闻 网友评论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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