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中心
关于我们
部门职能
① 负责考核院校两级学生组织的日常工作情况,对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制定组织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言行并定期开展述职。
② 负责校级组织活动考勤督察,对各部门各中心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监督并于月末进行总结汇报。
③ 积极配合校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现场秩序,对其他部门的工作给予相应的支持。
④ 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校级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
⑤ 完成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介绍
监察中心主任
A23行政2 刘炜
监察中心副主任
A23土木3 马士昂
监察中心副主任
B23中文3 黄伊婕
往期回顾
制图、排版:林文哲
审核:羊弘毅
责编:陶芳芝
投稿邮箱:zjousu19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