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建设北疆文化,深入推进“暖城”鄂尔多斯品牌建设,通过全国性美术品牌活动促进北疆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举办“亮丽北疆 多彩暖城——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写生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美术》杂志社、内蒙古美术家协会、鄂尔多斯市美术家协会、鄂尔多斯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刘国旗、冯世业
副 主 任:王平、董从民
秘 书 长:刘中、吴永光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卢新征、张慧芹、杨 萍、章 云、冀鹏程、付瑞、杨 燕、李 伟、董竟成、安 明、段泽林
办公室主任:卢新征、冀鹏程(兼)
办公室副主任:付瑞、杨 燕、张 瞳、赵羿然
展览编辑:孙晓璐、毕墨代、张喜军、田存波、张 玉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5月
五、展览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1.面向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2.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3.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需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作品应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新时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用情用力感受和表现时代生活,用丹青画笔描绘新时代的多彩画卷,表现中国人的审美追求,展示时代新气象。
2.作品要求
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等写生原作;
中国画、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最长边不超过180cm;
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最长边不得超过120厘米。
3.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中国美协会员证号、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会员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孙晓璐,办公电话:010-59759686,信封注明:“亮丽北疆 多彩暖城”。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投稿作品照片不退件。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中国美协会员证号、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会员证复印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十、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双方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4年11月
转自:中国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