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政务   2024-11-26 16:22   北京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了《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3项,供各省医保局参考,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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