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乡村振兴理事会关于招聘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鸡飞镇乡村振兴理事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1.鸡飞镇乡村振兴理事会公墓管理人员1名,初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持有C1驾驶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3.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4.年龄范围:工作人员在50周岁以下
5.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
6.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12月18日)
在“热泉名镇·魅力鸡飞”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鸡飞镇乡村振兴理事会办公室(鸡飞镇酒坛饭庄对面)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2024年12月21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天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四)面试面谈(2024年12月22日)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鸡飞镇乡村振兴理事会办公室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2024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入职手续(2024年12月31日)
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一经录用,签订劳务合同。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事宜面议。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杨红 业务联系电话:7879299 1346614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