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该
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谨记于心
不然风险将会如影随形
▲动图来源网络
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将酒醉驾整治
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尽管如此,有些群众仍我行我素
去触碰“酒驾”这条高压线
据统计,11月15日至17日周末期间,宁德交警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53起,其中,醉驾12起,酒驾41起。
近期查处的部分酒醉驾违法驾驶员
进行曝光
看看这次又有哪些驾驶员“上榜”
11月16日20时50分许,汤某忠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古田县六一四中路六支2号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汤某忠持C1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属准驾不符,且其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6日23时54分许,郑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鼎市彩虹桥桥面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6日23时40分许,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鼎市江滨北路110号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6日23时55分许,胡某兴驾驶普通二轮普通摩托车行经蕉城区富春路至侨兴路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7日8时42分许,黄某国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宁德大桥头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23时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赤岸大道68号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22时7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六一七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
处罚结果:罚款12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21分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21时38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六一七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5日20时46分许
违法地点:蕉城区环城路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时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长溪路长溪桥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车辆逾期未年检
处罚结果:罚款1320元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9时57分许
违法地点:蕉城区署前路30号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
违法时间:11月17日19时26分许
违法地点:寿宁县清托线0公里清源隧道口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车辆逾期未年检
处罚结果:罚款1320元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时4分许
违法地点:东侨东湖路薛令之路口至闽东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6日22时12分许
违法地点:蕉城区虎甘线23公里231米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时36分许
违法地点:东侨东湖路薛令之路口至闽东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9时54分许
违法地点: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19时57分许
违法地点:霞浦县洲洋南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5日17时14分许
违法地点:周宁县咸村镇永川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1月17日23时7分许
违法地点:东侨福宁路锦绣家园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即使间隔1年、2年
或更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来源:宁德交警微发布
编辑:郑希
审核:蔡礼贤
监审:林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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