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处!银川电动自行车挂牌点~

政务   2025-01-16 10:38   宁夏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前,可以凭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上道路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验车辆和审核相关资料后,对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号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注册登记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遗失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目前银川市有

12处公安窗口注册登记地及便民登记点
217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办理点
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具体地址如下

公安窗口注册登记地




1.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6723801,地址:兴庆区友爱街与治平路向东100米。便民登记点:贺兰山路民族街路口、北京路民族街路口、上海路民族街路口、新华路民族街路口、解放路中山街路口、宝湖路民族街路口。
2.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5615571,地址:兴庆区赵家湖路与西华街路口向北200米。便民登记点:长城路丽景街路口、北京路丽景街路口、贺兰山路丽景街路口。
3.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3015122,地址:金凤区贺兰山中路与平湖巷路口向北300米。便民登记点:北京路与正源街路口。
4.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5049378,地址:金凤区庆丰街与盈南巷路口向西500米。便民登记点:六盘山路与亲水大街路口、黄河路与正源街路口、黄河路与宁安街路口。
5.西夏区交警一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8503368,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路与兴州北街路口向北500米。
6.西夏区交警二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2015122,地址:110国道西部影视城向南500米。
7.宁东交警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8532330,地址:灵武市宁东镇团结路宁东交警大队院内。
8.苏银交警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4033122,地址:苏银产业园水润路与星河街路口向东100米。
9.灵武市交警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4519191,地址:灵武市东塔镇镇河路(灵武市车管所)。便民登记点:灵武市西平路与中兴街路口(国巨商城对面岗亭处)。
10.贺兰县交警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8987259,地址:贺兰县园艺路与广源街路口向北100米(贺兰县车管所)。
11.永宁县交警大队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8021005,地址:永宁县109国道与观平路向南300米 。
12.银川车管所注册登记地。咨询电话:0951-8873133,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德鑫路8号。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办理点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

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
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和完整
不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也不得买卖、伪造、变造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更不能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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