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精神,我中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审核审定等环节,拟确定马丽等10人为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楼308室,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03966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2024年吴忠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名单(第四批)
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