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工作专栏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指南

文摘   2024-10-18 17:35   江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指南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指南

今年省厅新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已经出台,按照常规时段(全年)和加力时段(2024年6月21日至12月31日)实施报废更新补贴。常规时段按照基本政策报废补贴额给予补贴兑付,加力时段按照加力政策报废补贴额给予补贴兑付。

补贴对象

我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

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提前办理报废补贴。

温馨提示: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补贴标准


温馨提示:谷物(粮食)干燥机报废补贴以及 20 马力以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 4 类机械提高报废补贴额属于加力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 2024 年 12 月 31日。


申领程序

1.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农机报废企业:

①建湖县福临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地址:建湖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联系电话:13961900818

②建湖县丽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地址:建湖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联系电话:13357992198

2.注销注册登记的报废农机机主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县级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3兑现补贴机主将《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提交至镇农业农村部门,县、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放报废补贴。


联系科室: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联系电话:0515-86070883。




投诉热线:县发改委产业科 0515-86216963




来 源:建湖县“两新”工作专班
编 校:刘源 李可可
责 编:吴旭刚 田 俊
审 发:郝 飞 吕志平
声 明:转载请注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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