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首届黑龙江省民族美术作品双年展
二、展览主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鼓励各民族艺术家以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鱼皮画等形式,创作反映龙江文化、乡村振兴、各民族风貌等无愧于时代的美术作品,歌颂龙江精神、推动我省各民族美术事业繁荣进步,特举办此次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5年4月
四、展览地点
哈尔滨画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红专街20号)
五、办展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哈尔滨画院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民族美术艺委会
六、组委会
顾 问
马 新
孙建伟
主 任
赵云龙
副主任
石正军 闫景阳 文光锡
学术指导
张海东 夏恩智 卢禹君
秘书长
朴龙玺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芳 吴耀伟 李晓旭 金 鑫
赵 佳 高天宝 姜城伊 傅清萍
七、评选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八、作者身份要求
征稿面向省内美术工作者中的少数民族作者,或征集表现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投稿者应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学习),凡未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少数民族作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九、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鱼皮画。
2、尺寸: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100cm(宽)。
十、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投稿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版图片,格式统一为JPG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1MB--5MB之间,图片与原作接近,并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投2件作品参评,展出1件。
2.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地址、电话。
3.投稿邮箱:old3@163.com(邮件请以姓名+作品题目命名)
4.投稿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20日
5.初评收件联系人:朴龙玺 13684600475
6.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二)复评
1.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参展作品进行完整装裱,并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地址、电话。装裱、邮寄等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参展资格。
3.复评作品收件时间及地点由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另行通知。
4.复评作品收件、退件费用自理。
5.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一、作品评选及待遇
1.根据投稿情况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及入选作品若干。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一次入会条件。
十二、退件
展览结束3日内,请作者自行取回参展作品或邮寄(邮寄费包装费自理)。退件时间、地点及退件人另行通知,落选作品退件安排同上,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十三、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及开发文创产品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首届黑龙江省民族美术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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