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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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一、招聘对象
1.退役军士。2015年(含)后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选取军士且服役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更低年限并于2022年(含)至2024年(含)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2.退役义务兵。2020年(含)至2022年(含)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满两年并于2022年(含)至2024年(含)以义务兵身份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退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6日。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从退役当年(含)起,三年内均可报名。(例:2024年退役,可于2024年、2025年、2026年报名)。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至17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11月27日24时前完成缴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7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使用。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9日9时至11时内报考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10: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下士、中士、二级上士、一级上士退役的,笔试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不累加。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并记录在档案的,笔试加2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笔试更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更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提供彩色打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全文及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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