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医法汇
转载请注明来源:医法汇微信公众号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律简析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未尽注意义务、延误治疗以及未尽告知义务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最主要原因。据医法汇《2023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2023年医方因未尽注意义务而败诉的案件占比32.13%,位居第一位;其次是未尽告知义务占比17.99%,较2022年的13.83%,增长4.16%。本案中,医方对手术风险术前已充分告知,但知情同意书中未见替代治疗方案告知,被鉴定机构认为存在告知不足。
另外,本案医生还存在书写诊疗计划有误的行为,卫健委已向该医师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等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 图文及视听资料来源于网络,在此致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仅供专业人士交流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投稿、合作与联络微信:dengyl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