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修文县文化旅游市场典型案情通报

创业   2025-01-22 15:21   贵州  





















为进一步规范修文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2024年以来,修文县文旅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了一批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文化市场

1. 对某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2. 对某娱乐会所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3. 对某歌厅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4. 对某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5. 对李某某在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旅游市场

1.对某旅行社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 对某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委派该导游的旅行社警告的行政处罚。
3. 对某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4. 对某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罚款五千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00元;3.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
5. 对陈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6.对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元;2.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

三、体育市场

对某游泳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新闻出版市场

1.对某书屋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2.对某超市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3.对某便利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4.对某贸易商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下一步,修文县文旅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修文县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0851-82371005,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共同参与监督。

来源:修文县文旅局

编辑:刘珊珊

责编:李忠玉    

编审:张德全 王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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