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准。
10月21日,南京市政府正式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继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第一家获得国务院批复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成为首个获批的省会城市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功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南京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交汇点,区位优势突出。国务院批复要求南京服务构建承东启西的双向开放枢纽,深化与上海、杭州、合肥等城市的协同联动发展,加强南京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省际协同。
全省构建“两心三圈四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强调要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提高南京城市能级,带动周边城市发展,打造开放包容、协同发展的跨区域都市圈典范。
下一步,省厅将倾力支持南京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提升特大城市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地位。
交通
构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国际性航空枢纽、 国家级铁路枢纽和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实现区域交通融合和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构建八向国家综合交通通道。
协同发展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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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文(共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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