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路以东、小东关街以南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柳园片区柳园路东、小东关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4〕15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柳园片区柳园路东、小东关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调整前:
柳园路以东、小东关街以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41公顷,基准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调整后:
LC-DCF-Aly-03-01地块位于柳园路以东、小东关街以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41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6、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内容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