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因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罚款处罚,超过六个月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予以公告。请被处罚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0月18日)起30日内,登录“交管12123”APP缴纳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可委托他人代缴)。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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