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1、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4名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1名
3、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1名
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1名
5、上海市房屋状况事务中心1名
6、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2名
7、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1名
以上7家单位共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参加2024年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64.8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考生。
3、具备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考试认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账号。
3、特别告知: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需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小于等于1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面试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202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
八、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63586517
监督电话:23113145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08月14日
下载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 | |||||||||||||||||||
主管单位 | 用人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职责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对象 | 最低工作年限 | 政治 面貌 | 年龄 上限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户籍 要求 | 面试 比例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备注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 党务管理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党务、党建、纪检等相关工作 | 1 | 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中共党员 | 3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类 |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 面试环节进行心理测试、需参加应急值守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 组织人事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从事组织工作、劳动工资、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 | 1 | 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中共党员 | 3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类 | 熟悉人力资源相关政策;保密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 面试环节进行心理测试、需参加应急值守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 燃气管理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燃气市场管理、燃气安全管理、燃气工程管理、燃气应急处置 | 2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类 | 熟悉燃气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相关知识 | 面试环节进行心理测试、需参加应急值守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建筑经济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等技术经济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土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咨询师(投资)、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专业不作要求 | 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 | 技术管理 | 专技岗位 | 专技中级 | 主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消防设计审查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 1 | 非应届毕业生 | 五年 | 不限 | 4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结构工程专业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设计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者优先 | 面试环节设置专业考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 人才研究 | 专技岗位 | 专技初级 | 负责开展上海建设交通行业人才数据收集与分析、行业报告编撰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 1 | 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3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法学类或文学类或管理学类 | 具备较强的文字编撰能力 | 面试环节进行心理测试和专业考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房屋状况事务中心 | 房地产 研究分析 | 专技岗位 | 专技初级 | 从事房地产领域的数据治理、分析框架的研究,以及分析报告的编写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经济学、房地产、统计学、大数据、数学、地理科学类 | 具有信息调研、文稿起草、课题研究经验 | 面试时进行专业测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 维修资金使用监管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建筑类、土木类、管理类 | 了解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工程、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 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 信息化项目管理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数据管理及大数据分析、做好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 | 了解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具有一定的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 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保障房申请供应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负责根据政策指导各区推进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等工作 | 1 | 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中共党员 | 3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全市平均成绩 | 4:6 | 政治学理论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 熟悉、了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法规及建设、申请工作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