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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饭”该不该吃,党员干部请注意!
休闲放松应有度,私人会所要止步,请托办事的家宴去不得。
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也不参加。
吃喝用餐需节俭,一般大众消费可以有,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不可行。
公款消费需禁止,企业老板买单要斟酌,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绝不能有。
全县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守好廉洁关”,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01
严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吃“杀猪饭”等为名的相互吃请、请吃,自觉带头构建好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
02
严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商人、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以吃“杀猪饭”等为名的请吃,自觉带头构建好“亲”“清”政商关系。
03
严禁各单位出现以吃“杀猪饭”等为名的公款吃喝、变相吃喝、突击花钱。
04
严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吃“杀猪饭”为名出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打牌赌博、工作日和值班期间聚集饮酒、酒驾醉驾等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05
严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出现影响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全县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文明聚餐,让 “杀猪饭”回归纯朴本真的“原生态”,吃得清爽、吃出乡愁。同时也请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对以上“五个严禁”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691-12388。
来源/勐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