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就在福州市区!这些电动车主被拍了

政务   2024-12-01 15:10   福建  

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

短距离出行的“心头好”

但是,不管骑什么车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但总有部分人
骑着小电驴“乱入”机动车道
甚至“见缝插针”与机动车并驾齐驱

现曝光一批

“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骑行的电动车

有没有你认识的人上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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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在路上“各行其道”

要知道马路如虎口

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被撞飞,还要负全责!


2024年9月25日,新疆乌鲁木齐。凌晨5点多,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机动车道行驶,并在路口闯红灯,与对向一辆正常左转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在惯性作用下,该男子直接被甩飞,空翻了一圈半后摔落在地。万幸未撞到要害,无生命危险。交警调查认定,该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能走机动车道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

下面我们再来复习一下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一些通行规定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靠右边驾驶电动自行车。

第二十一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二)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或打转向灯示意,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四)横过机动车道或制动器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下列行为:
(一)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醉酒驾驶;
(三)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四)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五)擅自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只有“机非分离”,各行其道

道路才能多一份畅通

城市才能多一份文明

希望所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

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

做文明人、骑文明车喔~



来源:福州交警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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