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政务   2024-11-11 14:51   浙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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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南发布综合新华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陈雯琪

责编/蔡屏叶

监制/陈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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