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肥西县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为广大居民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即日起常态化开展。
(一)重点车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
(二)重点违法。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闯禁行、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等突出违法行为。
肥西交警将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案例,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时间:2025年1月2日09时
违法地点:312国道进水闸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
违法地点:人民路与青龙潭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5年1月6日11时
违法地点:440省道与山袁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
违法地点:金寨南路与汤口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物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
违法地点:G206国道与雷阳路交口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在此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乘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注意以下几点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来源 | 杨桂 肥西警方
编发 | 夏梦娇
校对 | 杨桂
主管单位:中共肥西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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