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谎言:打击虚假证言 维护公平正义

政务   2024-10-12 18:20   内蒙古  

2024年10月11日,额鲁特路派出所民警接交警大队移交线索称,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中,涉案人员存在向办案人员提供虚假证言的情况,民警接到该移交线索后迅速进行查处,发现违法行为人乌某某在配合民警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存在冒名顶替、向办案人员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违法行为人乌某某已经被依法行政拘留。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切莫以身试法。额鲁特路派出所民警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紧盯治安突出问题,消除化解各项风险隐患,持续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撰稿:陆云飞   审核:阿荣贺希格   签发:魏征


编辑:周欢    
审核、保密审查:张立明
监制: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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