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7日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志强(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刘志强出生于1963年7月,山东鄄城人,研究生学历。
1984年自国际政治学院英语系毕业后,刘志强长期在公安部工作,曾任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等职。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挂职任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2012年调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6年1月,刘志强出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23年6月卸任。
今年4月,刘志强被查,10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
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
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白鹭洲知政、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