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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
既是维护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
也与群众的出行安全息息相关
护栏护栏
拦得住的,是君子所为
拦不住的,是知法犯法
部分人蔑视安全跨越护栏已是不妥
却还有人为了贪图便利
明目张胆擅自拆除、移动、破坏隔离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翻越护栏的危险性
道路上安装的隔离护栏
是为了维护城市交通安全
防止行人乱穿马路
而引发事故
下面几张动图告诉你
翻越护栏有多危险
随意翻越护栏
不仅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更是会威胁生命安全
这个“方便”图不得
交
警
提
醒
擅自拆除破坏交通设施,不仅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也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无论何种原因擅自拆除隔离护栏,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翻越护栏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有损城市文明形象,更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对他人的不负责任。
作为城市交通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在享受公共交通设施带来的便利时,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爱护好道路公共交通安全设施,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