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制定关于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始终把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先后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美丽鼓楼”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民主监督。每年举办委员履职培训班,组织委员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举办的地方政协委员培训班,着力提升委员民主监督能力。出台党政部门向政协通报重要情况制度,每年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委员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在知情明政中凝聚共识力量。
构建“立体式”监督体系,组织有关界别委员开展监督式调研,在此基础上专委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形成综合性监督报告后,提交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审议,形成意见建议,构建形成界别专业监督、专委会专项监督、会议专题监督的“立体式”监督体系。加大“评议式”监督力度,连续两年常委会会议“听”部门汇报、“评”办理环节、“亮”综合得分,对所有提案承办单位进行现场评议,会后将“成绩单”报送区委区政府。发挥“联动式”监督效能,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联、成果互用的协同监督机制,积极参与省市区政协联动监督活动,累计邀请70多人次全国和省市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实施办法,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促成相关单位及时反馈领导批示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通过“鼓楼数字政协”APP等,及时向委员反馈监督成效,提升委员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开展“回头看”督促办理,通过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对6件往年建议案和民主监督报告“追溯”办理情况。通过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推动监督中所提意见建议落地见效,助推相关问题解决。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政协
编辑:景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