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机动车检测公司被处罚
民生
2025-01-30 23:29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于1月22日作出的“沧环罚决〔2024〕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23日,泊头市天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有两个尾气排气孔的车牌号为冀J7E**0的车辆实施排放检验时,只对一个排气孔插入一根检测探头进行检测,未按照规范要求采用Y型取样管的对称双探头同时取样,并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后期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同类问题车辆136辆。以上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泊头市天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3万元。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