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依法对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已对东营分公司负责人丁某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通过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公司员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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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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