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做起,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禁止燃放区域:凤城镇祥云、上西、下西、南街、小东、东北、凤明、凤山、朝阳、东岳、先声、北石、龙湖、登科、城东、蓝湖、祥都、上山村、华龙、华凤、朝凤、兴安社区等22个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包括城隍庙);大兴路(七小门口)往河滨路东侧、清溪桥沿205线至北二环桥东侧所辖区域。城厢镇茗城社区、茶都社区、建安社区、五峰社区、砖文村、土楼村、员宅村等二环路以内范围;城厢镇建安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处往南门桥方向两侧;河滨南路(南门桥头起)至茶都酒店(铁路桥处)范围内的文昌社区、湖滨社区;益民街(沼涛中学起)至龙湖车站两侧;城厢镇建安大道(从龙津大桥红绿灯路口至南二环红绿灯路口)两侧店面、居住楼。
限制燃放区域:凤城镇雁塔河堤广场、河滨北路木栈道休闲吧河堤、美法龙镇宫、美法公园河堤广场;城厢镇土楼村(内土楼前山馆、顶厝顶安馆、美山昭灵宫、崎头崎头馆、安霞宫)、砖文村(后割角落进玉殿、砖文村后垵街角落汾衍庙、砖文村砖埕角落良师馆、砖文村新宅角落安宅馆、砖文村门楼角落文兴堂、砖文村大厝内角落大宅馆、砖文村庵后角落福美宫、砖文村亭顶本源堂、砖文村亭顶显应庙)、员宅村(灵著庙、任溪馆)、茶都社区(茶都美食街与茶王街交叉路口)。
注意:限放区域内,只能够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积极号召,共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让我们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劝阻在禁燃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以写春联、画年画、挂灯笼、炒年货等充满年味的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如需燃放烟花爆竹,应在限放时间到限放区域燃放,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后的废弃物;宣传禁放的好政策,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新习俗,凝聚保护环境正能量。
自觉遵守,共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对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应急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争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监督者,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帮助第一时间劝阻,或拨打110进行举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可用手机进行拍照取证,为公安机关查处提供相应证据。对于发现在非允许销售地段销售烟花爆竹的销售网点,或短期零售网点未依照经营许可证件核定的有效期、品种和规格经营烟花爆竹的可向烟花爆竹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