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立法會議員施家倫表示,長期以來,特區政府重視及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尤其是近年圍繞“1+4”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策略,對文化產業發展提出系列措施,包括發展“演藝之都”,透過不同形式舉辦各類文藝活動,計劃落成容納5萬人的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等,為本澳文旅產業和“一基地”建設帶來嶄新景象。
在本地文化業界方面,雖然當局近年持續推出各類配合產業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及各類主題的補助計劃,在東區-2 預留用地設置公共文化設施,多渠道加大力度鼓勵團體朝多元或專業化發展,惟本地藝術團體受限於市場規模細、土地資源有限等問題,仍存在有待優化的地方,包括有業界反映可供使用的文化設施甚為匱乏,過去不少藝術團體亦面臨業主加租需要搬遷、場地不足難以租借排練地方等問題,而隨著本澳藝團的展演形式和場次持續增多,可作展演的場地設施更顯不足,由此均制約了文化業界的拓展空間。
(文化局圖片)
當局過去推出“藝文空間釋放計劃”,開放位於不同社區的藝文空間,供本澳文化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i],期望加大力度創設更多誘因,鼓勵社會開放更多空間場所予本地藝術團體用作演出場地;以及參考香港推出《場地資助計劃》[ii],資助本地註冊藝術機構及獨立藝術家租用藝術活動及排練場地,讓團體有更多資源尋覓合適創作和排練的場地,也更好地推動文化藝術與社區的融合,進一步實現多元文化百花齊放的氛圍,豐富“一基地”建設。
(澳門文化中心圖片)
此外,隨著六大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全力做好舊區活化工作,社會都十分關注如何“以大帶小”,讓更多團體和中小企業加入其中,共同豐富活化元素,擴展發展渠道。為此,當局亦於去年推出“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由文化局、體育局協助收集文化及體育範疇的項目計劃,並轉介至本澳綜合度假休閒企業,為本澳業界提供更多接觸不同社會資源的機會。
當局曾回覆本人質詢表示,考慮到現時由特區政府及綜合度假休閒企業推動的各歷史片區活化計劃初見成效,未來計劃把現行的“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轉化由文化發展基金推出片區活化配套項目,支持及創設條件讓中小企業參與片區活化[iii]。
然而,過去亦有團體反映在相關機制運作時,僅限於通過電子郵件進行溝通,無法為提案者提供進一步優化方案的便利外,經由郵件提交建議方案之後,相關的回饋及聯繫資訊匱乏,導致難以瞭解進度情況,同時也憂慮相關方案的版權問題,都需要當局積極檢視和完善機制,創設更便利的溝通渠道,鼓勵更多中小企業積極參與片區活化工作,共同為社會的文化及體育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文化局圖片)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01
請問當局“藝文空間釋放計劃”目前成效如何?除了在東區-2 預留用地,用於設置不同類型的公共文化設施,會否創設更多誘因,透過“藝文空間釋放計劃”鼓勵社會開放更多空間場所予本地藝術團體用作演出場地,讓團體有更多選擇尋覓合適的排練和演出場地?會否參考香港推出《場地資助計劃》,資助本地註冊藝術機構及獨立藝術家租用藝術活動及排練場地,加大對演藝場地的支持力度?
02
當局曾表示,未來計劃把現行之“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轉化由文化發展基金推出片區活化配套項目,支持及創設條件讓中小企業參與片區活化。請問當局有否檢視“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自推出以來的運行情況如何?據之前有團體反映,相關的信息反饋、基本的對接聯絡資訊相當缺乏,無從獲悉進度,請問當局在相關機制和片區活化配套項目的相結合構思中,將如何優化相關問題?
[1] 書面質詢:有關澳門文化表演場所及設施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4-09/9617366dabc3f28b8c.pdf
[2] 香港藝術發展局《場地資助計劃》https://www.hkadc.org.hk/media/files/grants_and_scholarship/grants/template/Project%20Grant/2024/VSS/VSS_Guidelines_2024_Chi_final.pdf
[3] 書面質詢:就文化及體育類項目計劃轉介機制提出書面質詢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4-06/15226667bc9b763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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