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显成效 主动上交管制刀具

政务   2024-11-18 21:32   青海  

为推动平安达日建设,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有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预防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危害,给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达日县公安局吉迈派出所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组织民辅村警深入吉迈辖区社、村牧委会长期广泛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鼓励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近日,通过宣传教育,吉迈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上交的管制刀具3把,狗棒2个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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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谢日拉毛

   拍摄:谢日拉毛

   审核:李柏毅

   责编:黄淑珍

   校对:李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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