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网络,文:恋恋,未经允许禁止转载,盗文必究!
我不常看评论,一般能设置不通知的,就一律看不见。但总有些是只能看到的,所以也给了我写作灵感
之前发了一篇关于灰原哀有没有犯法的视频,里面提到灰原哀没有多被迫加入组织,且研究的药物算是间接杀人了。然后底下有评论说,我黑灰原哀!说灰原哀也不想研究毒药,说她是被组织拿姐姐威胁,说小兰拉窗帘和私闯民宅也是犯法,
那么,不坐实骂名可不是我风格。
今天就来好好的“黑”一下灰原哀!其实作为解释,该说的也都在这评论下回复了。但貌似人家删评了。
难道真有人觉得一个在黑衣组织研究药物的成员,没有犯法?难道真有人觉得,她研究的药物,被人拿去杀人,她不算间接杀人?
该评论说,灰原哀是因为父母在组织,所以自己属于被迫加入组织,还经常被人监视,行动什么的都被人约束。
如上图,她在组织研究药物,柯南真一集里面的展现,悠悠哉哉的在研究室泡茶,自信满满的打电话,发现新一没死改死亡的剧情,是真没看出来被迫在哪里啊?
好吧,你要说她是被迫也行。她在组织里出生,和她父母在组织里的能力,所以组织从小开始培养她,送她出国读书,都是为了让她更有利的孝敬组织,用姐姐威胁她,也说得过去。
那么,再说其他的。灰原哀在组织里确实不想研究毒药,也不想研究父母要研究的药,而是想自己研发其他的药物,虽然不知道这药物是什么?但是她研究的药物确确实实的导致了他人的死亡吧!而且灰原哀本人是知道死亡名单的哦!她是知情者,但是她也没停止研究药物,更没有反抗组织,还参与了结果调查,和确认死亡的签字确认。这样也不叫犯法?
评论区还说我,要不要查了一下法律看看什么叫间接故意杀人。可他给我的截图说的和灰原哀的行为有啥差别: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导致当事人死亡。
灰原哀是不是知道她的药会导致死亡?她是不是放任行为?被迫也只是能从轻处理,而不是完全逃避罪责吧?
评论区还说,是组织威胁她,所以她没办法反抗,没办法停止研究药物。但是后来,姐姐死亡之后,灰原哀难道没有反抗?没有停止研究药物,没有被关进小黑屋,没有打算反抗到底,以死明志?别说那是姐姐不一样?所以姐姐就可以反抗,那些无辜人的命就不是命了是吧?就不需要这位知情人士的同情是吧?就可以明知道那个药会导致她人死亡,还是在组织的压迫之下,从容的去被害者家里调查,然后写上确认死亡的签名是吧?
她能怎样?我看在姐姐的事情上,她挺能的!当然亲姐姐的命比较亲是吧!so?这也是间接杀人。
其他的就不想说了,其实文章压了很久,所以有点忘了他们还说了啥?
那就再说说小兰吧!我不否认,小兰的暴力破门,私闯名宅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违法是轻微的,和当事人和解道歉,私下和解,就不用走法院打官司。当然,我们不能提倡这种行为。
再说拉窗帘属于妨碍司法办案,首先,警察他们都不在现场,没办法判断里面的情况,没法作出最优选择。其次小兰的行为,只是不希望任何人死亡,包括犯人,而且她非常相信新一可以找到两全之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警方来说,这种行为只是处理执行人质事件中的一个突发事件,而且这个突发事件是以善意的原因而形成的,且最后造成的结果也是完美的,所以小兰只会被警官训斥两句。
当然,如果你非要说,妨碍了,那我也无话可说。那我也不否认她没有违法,毕竟我没学过法律!但间接杀人和妨碍司法的违法行为,确实也没啥可比性吧!
你当然可以在留言区反驳我以上的观点,我乐见其成,我还要感谢你给我带来的流量,而且还有继续写作的题材。但是文明合理论证哦,难听的诋毁的谩骂的东西,就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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