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创建于1953年,现有雁塔和长安两个园区,均为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目前,开设各年龄班30个,收托幼儿900余名。幼儿园拥有一支爱岗敬业、钻研创新、富有朝气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76人,均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13人。
作为陕西师范大学、学前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教育学院的实习、实践基地,幼儿园与高校专家积极合作,在课程建设、教师专业成长、家园共育等多个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多年来,幼儿园坚持“让幼儿愉快生活、主动学习、快乐游戏、健康成长”的办园宗旨,立足师大,面向社会,积极为师大教职工及周边社区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同时与中西部地区幼儿园开展共建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了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作用,在社会及家长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有效提升了品牌美誉度。幼儿园先后获得了“西安市师德建设示范团队” “陕西省教学科研明星幼儿园”“西安市教育科研先进幼儿园”等多项荣誉,同时幼儿园还是“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陕西省学前教育家园共育示范基地”“陕西省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示范基地”。
幼儿园教师1人、保育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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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岗位
1.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保育员岗位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3)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2.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或保育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2)取得保育员岗位任职资格证。
(3)熟悉幼儿园卫生消毒、生活照料、安全防护等相关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应聘人员通过幼儿园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间:2025年1月5日—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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