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能批准?
5.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6.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7.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8.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9.村民“一户多宅”问题怎样处理?
10.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11.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2.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3.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14.“小产权房”可以发证吗?
15.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16.村民在出售、出租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17.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
18.“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来源:自然资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