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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洛隆县开展
《西藏自治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
(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10月24日--25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鲁韬同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藏医药管理局监察专员尼玛同志、一行先后深入腊久乡八堆村、腊久乡卫生院、县人民医院、藏医院开展《西藏自治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桑次仁、县政府副县长马德光及相关单位陪同调研。
调研工作中,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交流交谈等形式,详细了解了洛隆县名老藏医专家登巴旺扎诊室建设、腊久乡卫生院、县人民医院、藏医院科室建设、运行、人才培养、藏医药供应保障以及藏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给予全县藏医药工作肯定评价,同时为全县推动藏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方式,听取了我县藏医药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同与会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医务代表就《条例草案》交换了相关意见。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藏医药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的指导意见。
最后鲁韬主任要求:要进一步坚定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紧扣中(藏)医药一脉相承的历史渊源,大力弘扬藏医药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坚持以“藏”为根,实施好藏医药传承保护工程,拿出真金白银、拿出硬招实招,做好藏医药资源的挖掘和整理、传承和保护。要坚持以“医”为本,深挖藏医药的医理学作用和治疗效果,积极开展藏医特色诊疗项目,提升疾病防治能力,推进医疗服务便捷化。要坚持以“药”为基,加强理论研究、加强资源保护、加强质量监管。依托洛隆县区位优势,发挥好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打造特色重点医院,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全面提升县乡藏医机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藏医医务人员准入标准、藏医药材质量标准。大力推动藏医药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探索“藏医药+”产业新模式。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拓展帮扶领域和范围,留下一支“带不走”的医疗专业队伍。
供稿:县人大办
编辑:马琴芳
审核:扎西卓玛
终审: 角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