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江苏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价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公告明确了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属于同一集团(一级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独立或牵头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以下属公司名义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须提供集团(一级公司)签发的授权唯一性证明。
能源开发企业只能独立申报或与装备制造、设计、施工等非能源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且只能独立申报1次或参与1个联合体。联合体应提交协议、明确股比,控股股东作为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竞争性配置所有事务。联合体成员数值类指标只能指定1个联合体应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此次竞配是江苏省开启的第二批海上风电竞配项目,第一批为大丰85万千瓦项目群、大丰80万千瓦项目群和射阳100万千瓦项目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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