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重要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增储上产,达茂旗自然资源局不断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完善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服务质效,截至10月底,共办理矿业权登记18宗,包括探矿权登记7宗和采矿权登记11宗。
01
常怀赶考心,强化主动服务
提前对接林草、生态环境、发改、水务等部门,对涉及函询意见的矿权,提前书面征求,摒弃“等、靠”企业申报,提高企业办件效率。在矿业权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主动通知矿业权人提出矿业权登记申请,避免矿业权过期。
02
下好先手棋,提供优质服务
前置资料审核,一次性告知矿业权人办理矿业权登记事项清单并指导完善申请资料,避免反复申报。按照“谁审查、谁提供”原则,部分资料由相关科室提供,减轻企业负担,缩短办理时限,同时企业也可通过提供电子版申请资料,真正实现“少跑路”。
03
形成聚能环,优化审批服务
严格执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审查标准”要求,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数据基础,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通过电子审批系统并联审批,同步审查、实现审批与业务监管同步进行,有效提高矿业权登记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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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李 媛
终审:宋松森
本期编辑:冯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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