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周:5家律所,4名律师被查!

学术   2025-01-05 14:41   云南  
来源:学法网;作者:律路@学法网
刚刚过去的一周,针对律师及律所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五地相继出手。其中,1家律所因违规行为遭受了行政处罚,而另外4家律所则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涉及4名律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因未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被罚
2024年12月3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李丰升律所)在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未进行备案,因此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具体违规事实为:李丰升律所担任某农村商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但该行为未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此外,李丰升律所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还存在风险控制不到位、核查验证程序不完备等问题。
二、内蒙古仁盈律师事务所因证券法律业务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12月30日,内蒙古证监局对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仁盈律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仁盈律所在从事相关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证券法律业务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到位、核查和验证义务履行不到位、法律意见书等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内蒙古证监局要求仁盈律所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流程管控,提高执业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报告。
三、江苏众连晟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因法律意见书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12月27日,江苏证监局对江苏众连晟律师事务所(众连晟律所)及相关签字律师仲小平、崔晓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众连晟律所在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存在未制定核查验证计划、未有效执行复核程序、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工作底稿等问题。江苏证监局要求众连晟律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提高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质量。
四、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12月25日,重庆证监局对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志和智律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志和智律所在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合伙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制作保存工作底稿、法律意见书就个别事项未发表明确意见等问题。重庆证监局要求志和智律所吸取教训,健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律师证券法律业务水平。
五、浙江证监局对中银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12月24日,浙江证监局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及何敬上、李放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中银律所等在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查验过程中留痕缺失、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浙江证监局要求中银律所等强化勤勉尽责,提高执业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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