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这些单位、个人被罚!

文摘   2024-11-26 11:46   广东  
据汕头消防消息,近日,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进行消防安全行动中,发现一批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现对以下5家单位、个人进行曝光,以督促相关单位、个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1

陈某奕

址:金平区金禧花园金桦苑西南门的消防车通道处

存在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个人警告行政处罚

(整改前)

(整改后)

2

王某华

址:龙湖区韶山路6号

存在隐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个人警告行政处罚

(整改前)

(整改后)

3

林某松经营的五金配件加工场

址:澄海区凤翔街道四合村

存在隐患:“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场所图)

4

张某玲

址: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桃溪工业区路段

存在隐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个人警告行政处罚

(整改前)

(整改后)

5

风子客栈

址:南澳县青澳湾后兰村茶厂前22-3

存在隐患:堵塞安全出口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图文来源:汕头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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