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五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政务   2024-10-15 09:18   北京  

近年来,甘肃省张掖市财政局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通过五项措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市政府采购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一是建立事前调解机制,降低执法频次。张掖市财政局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质疑答复质量。对未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轻微的、技术层面的或者非实质性的错误,在征求质疑方、被质疑方同意,保证双方法定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有效减少政府采购投诉。

二是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执法行为。张掖市财政局邀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投诉处理工作,开展法律文书审核、处理决定审查、行政复议答复等工作,确保发出的法律文书和作出的处理决定合法合规,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性。

三是全面优化处理时限,提升执法效率。张掖市财政局不断优化制度流程设计,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时限优化至15个工作日。

四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体现执法温度。张掖市财政局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列入“两轻一免”清单的行为依法适度从轻、减轻处罚,做到执法“有力度,还要有温度”。

五是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确保执法透明。张掖市财政局按时将处理决定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予以公开,着力营造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发挥执法震慑作用,提升执法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辑|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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