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徐志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东明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威,市委常委、副市长闫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宏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代主任孙健鹏,副市长张龙彪、王海艳,市政府党组成员吕晓龙,市法院院长卢玉红及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徐志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品牌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榆树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各项名单(草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辞职请求和免职议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威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法院院长卢玉红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树市2023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补选的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补选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名单》《补选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名单》《补选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名单》《补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根据《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决定任命吕晓龙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韩亮同志为榆树市教育局局长、张国信同志为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杜国忠同志为榆树市民政局局长、孙广富同志为榆树市财政局局长、于洪志同志为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文彬同志为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李文萍同志为榆树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何立光同志为榆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文丰同志为榆树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董继会同志为榆树市审计局局长、谭明阳同志为榆树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王晓峰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艳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娜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柏生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旭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肖婧、孙利、李道明、王显野4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清东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庭长、徐俊乾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明威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刘思慧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庭长、王肖婧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苏磊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副庭长、王艳新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李百玲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高葳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单海晶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分别由吕晓龙、赵艳、陈美娜、王晓峰4名同志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