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收回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生   2024-11-23 16:10   山西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芮城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4〕11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将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收回手续。

  特此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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