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12月27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2-21 0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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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清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报考者可通过清新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阅具体招考信息。(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221”,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二、岗位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事务性工作;接待、安排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阅卷等事宜;负责案件审理记录及卷宗收转工作;办理送达、法律文书校对等事务性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5年12月19日至2006年12月18日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00至12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xrmfyzp2024),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2.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同一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5.所有证件报名时上传系统要求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四)自行下载并打印机试、笔试准考证
考生请留意清新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qx.gdqyfy.gov.cn/)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xrmfyzp2024)自行下载并打印机试、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机试及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机试
1.机试内容:主要通过看打方式进行考核,考察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
看打测试要求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正确字数计算)为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机试要求:参加机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机试,机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笔试
1.机试及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成绩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
机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清新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qx.gdqyfy.gov.cn/)公告通知。
(五)成绩计算
1.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
当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清新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qx.gdqyfy.gov.cn/)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享受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报考者在系统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报考者参加机试、笔试、面试和体检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本次招聘工作由清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

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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