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编制再招1238人!1月6日报名!

职场   2025-01-05 15:18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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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700人公告

福建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538名公务员公告

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中组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意见和我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实施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选调700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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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高校包括“高校一”、“高校二”和“高校三”(附件1)。上述高校的定向生、委培生和专升本、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本科生24周岁以下(2000年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7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2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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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届毕业生本科生2025年1月—2025年7月,硕士、博士研究生2024年8月—2025年7月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但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四)应届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25年9月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被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8)现役军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2日17:30。

  (一)招录职位查询

  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要求、招考计划等详见《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职位表》(附件2)。其他有关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提交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报考者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审查情况查询

  报考者应于报名后至1月14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月14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计划数,相应招录计划调增到对应省辖市职位。“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同一省辖市“高校二”同类职位上;“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同一省辖市“高校二”同类另一职位上;“高校二”同类两个职位都需要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同一省辖市“高校三”同类职位上;“高校三”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四)缴费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1月16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1月17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成功的报考者缴费确认后,应于3月12日至3月14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上述人员报名后,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1月18日至1月21日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送所需证明材料(低保证、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经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

  四、笔试

  笔试与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科目为A卷。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省辖市设置考点,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由报考者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根据阅卷情况适时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录计划数为1—3名的按3:1比例、4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高校在读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高校在读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等额提供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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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试组织和成绩计算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30%、面试最终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递补和调剂贯穿本次招录全过程。

  七、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一)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接收分配

  各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分配拟录用人员。拟录用的博士研究生、“高校一”毕业生和“高校二”紧缺专业毕业生一般分配到县(市、区)直机关,其他毕业生分配到乡镇(街道)。

  (三)管理使用

  新录用选调生应按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锻炼2年,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符合任职条件的鼓励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班子。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单位不得提前调回。期满考核合格后,返回分配单位工作。选调生到村任职锻炼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市县组织部门和基层单位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选调生在基层得到锻炼和提高。

  附件:1.选调高校名单.docx

  2.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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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3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73333?ClassId=6846


福建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5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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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市本级)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所在设区市的市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县(市、区)以下(含县本级)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机关在厦门市直属机构的下设单位(含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厦门市级机关(参公单位);

  除上述遴选对象之外,其他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截止到2025年1月,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同地域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须经组织部门认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

  (1)在最新一批上报省委组织部的优秀选调生名单内的;

  (2)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等次的;

  (4)博士、硕士、本科选调生录用为选调生后累计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分别满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职位约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前述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工作经历(包括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或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赴自贸区、福州新区、武夷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及省派驻村第一书记领队等;省委省政府组织选派参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一线专项工作3个月以上〈多次参加的时间可累加〉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每人可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所报的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可不在同一层级)。

  有限制开考比例的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应达到规定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遴选的职位,该职位报考者可在2025年1月15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将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的以报名时职务为准。

  (二)查询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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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诉审查

  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等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者均须于2025年3月12日9:00后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交合格照片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意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3月16日09:0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遴选单位所在设区市为考区参加考试。1月17日17: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报考者可在2025年4月中旬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遴选单位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的选调生,若均入围面试,在资格复审开始前,须选择确认参加面试职位,并向两个遴选单位报告,逾期未选择面试职位的,默认参加专门职位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上传材料供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及其他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面试入围人选须登录福建考录网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查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福建考录网等上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若有专业面试的,以职位表中注明的分值权重为准)。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序。

  五、考察、公示

  (一)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

  (二)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选调生专门职位考察对象放弃遴选资格的,3年内均不得报考省、市两级公开遴选专门职位和面向选调生的推优遴选。

  (三)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福建考录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遴选人员须在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体检、试用等要求以职位表公布的为准。

  六、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有关遴选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先在福建考录网上查询,还可在2025年1月6日至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报考非专门职位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7813629;福州市:0591-86293925;厦门市:0592-2896655;漳州市:0596-2050281;泉州市:0595-28386620;莆田市:0594-2281683;三明市:0598-8223027;南平市:0599-880308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70935;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745。

  (二)报考专门职位政策咨询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5022808;福州市:0591-86211793;厦门市:0592-2893850;漳州市:0596-2032515;泉州市:0595-28386620;三明市:0598-8269027;莆田市:0594-2680979;南平市:0599-8823008;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36136;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745。

  (三)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资格审查、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遴选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技术咨询。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00591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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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省公务员局和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5年1月3日

原文链接:

https://gwykl.fujian.gov.cn/portal/news/bulletinlx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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