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和基层培养基地名单,确定了13家协同单位、33家基层培养基地。具体名单↓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协同单位和基层培养基地具有管理、指导等职责。
请协同单位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签订协同协议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在约定的范围内开展相关培训,参与培训的科室数量不超过4个,培训时间不超过1年。
来源:浙江发布
一审:徐继育
二审:陈娴
三审:吴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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