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抚津贴办理流程

文摘   2024-11-03 18:16   北京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信息采集表及登记审核表到所在村(居)委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

2.所在村(居)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信息采集表、登记审核表、申请书、退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商银行社保卡(复印件)、两张一寸红底证件照等材料上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3.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4.经街道审核无异议,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录入省网。对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逐级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民政厅备案。

注:申请人需提交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录入电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农商银行社保卡(存折)复印件一式两份、1寸照片2张。

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办理

1.申请对象

退役军人

2.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六)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退役军人退役后先到樟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完毕后再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到并请携带身份证及户口簿、退伍证、立功证书到户口所在乡街道(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退役士兵信息采集或变更手续。

三、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申请流程

一、申请程序

困难帮扶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审查、街道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办理,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依申请受理。对具有当地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向所在村(居)委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居民户口本、身份证、退役军人证明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证明、导致生活困难的佐证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审查后上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

2.主动发现受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委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及时核实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退役军人或其他优抚对象提出救助申请。

二、审批程序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人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困难帮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遭遇困难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在 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救助,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由村(居)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向申请人进行说明。☞点击此处,加战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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